朝鲜族是由相邻的朝鲜半岛陆续迁入、定居东北地区而逐渐形成的我国跨境民族之一。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发现,早在明末清初,有一部分朝鲜族的祖先就已定居在我国华北、东北境内。如河北省青龙县塔沟及辽宁省盖县朴家沟村姓朴的朝鲜族,他们在当地定居已有300多年的历..
朝鲜族是由相邻的朝鲜半岛陆续迁入、定居东北地区而逐渐形成的我国跨境民族之一。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发现,早在明末清初,有一部分朝鲜族的祖先就已定居在我国华北、东北境内。如河北省青龙县塔沟及辽宁省盖县朴家沟村姓朴的朝鲜族,他们在当地定居已有300多年的历史。
从19世纪中叶开始,有更多的朝鲜人接连不断地从朝鲜半岛迁入,这是中国朝鲜族的主要来源。由于当时朝鲜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特别是1869年前后朝鲜北部遭受了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饥寒交迫的朝鲜农民纷纷背井离乡,越过鸭绿江和图们江来到中国,在两江一带开垦,同汉、满等族人民杂居共处。据统计,1870年鸭绿江北岸一带已有28个朝鲜族聚居乡。1881年(清光绪七年),延边地区朝鲜族已达1万多人。1883年,在集安、临江、新宾等县的朝鲜族居民已有3.7万多人。同一时期,乌苏里江沿岸一带也移入为数不少的朝鲜农户。但此时迁入人口还不是很多,大多数春来秋去,居住尚不稳定。
19世纪末,清ZF的封禁政策逐渐得到解禁,随后实行招民开垦政策。1881年在吉林设置荒务局,在南岗(珲春)、延吉、东沟等地设置招垦局,招募移民,凡应募移入者,均为中国臣民。1885年,清ZF将图们江北岸长约700里、宽约50里的地区划为朝鲜族农民专垦区,更便于朝鲜农民大批移入东北地区定居。
1910年,日本强迫朝鲜ZF签订《韩日合并条约》,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不堪忍受帝国主义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朝鲜人民和部分爱国人士,大量移入中国东北各地,到1918年已达36万多人。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日本帝国主义只用三个月时间就把中国东北地区沦为其殖民地。为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统治,把东北建成其物资供应地,日本帝国主义在组织日本农民移至东北地区的同时,还强制朝鲜人移居中国东北。据1940年8月统计,自1937年到1940年,日本以“集团开拓民”等名义强制移民到东北各地的朝鲜农户就达14725户。
到1945年日本战败前,在中国的朝鲜人数量已达216.5万。1945年8月日本投降以后,不少朝鲜人开始陆续返回朝鲜半岛。经过几年的人口变动,至1949年我国建立后趋于基本稳定。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朝鲜族人口为111.1万人。
朝鲜族先民越江开垦之际,处境十分困难。但是,他们在汉、满等民族的帮助下,他们披荆斩棘,辛勤劳动,在垦拓荒地的过程中,建立家园并逐渐定居下来,成为我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作为一个农业民族,朝鲜族以在寒冷的北方种植水稻著称,他们在我国农业史上创造性地揭开了崭新的一页。原来图们江、鸭绿江流域多为山区和丘陵,气候寒冷,无霜期最短110天,最长160天,而且都是野草丛生,树根盘绕的荒原或沼泽地带,一般不易种植水稻。但朝鲜族先民不畏艰辛,刨地拓荒,积极试种水稻,终于使水稻在我国东北地区得以种植。在通化县大甸子等地,最早试种水稻成功,以后扩大到临江、怀仁、兴京、柳河、海龙等地,1877年延边开始种植。1906年,朝鲜族农民在和龙县勇智乡大教洞开掘了长达1308米的渠道,灌溉了33顷水田,并获得较高产量,从此延边地区的稻田面积逐年增加,成为我国东北地区著名的水稻产区。据统计,至20世纪20年代,吉林省延边地区、吉林地区水田的100%和通化地区水田的85%,黑龙江省水田的100%,辽宁省开原地区水田的90%、兴京地区和沈阳地区水田的85%、抚顺地区水田的80%和丹东地区水田的70%,均是由朝鲜族人民开发耕种的。
朝鲜族人民勤劳、勇敢,他们从朝鲜半岛移居中国东北时一无所有,在中国深受日本殖民统治者、反动ZF和封建地主的三重压迫和剥削,因而他们的革命性很强。朝鲜族人民积极参加了中国共产D领导的各个阶段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20世纪20年代末,当时东北地区的中国共产D组织还不健全。1928年中共满洲省委正式建立后,特别是在共产国际“一国一D”原则指导下,朝鲜族早期共产主义者纷纷加入中国共产D,D在东北地区的力量得到迅速壮大。据1931年11月中共《满洲省委扩大组织的问题决议案》记载,当时东北的“D员人数由百余人发展到二千多人,由十二个有组织的地方发展到五十五个”,其中“85%的D员是朝鲜族同志”。
“九一八”事变后,祖国东北大地遭到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统治,朝鲜族人民过着悲惨痛苦的生活。日本侵略者疯狂地推行警察、特务统治,利用宪兵警察和“特设部队”伪自卫团等反动武装,实行“三光政策”,任意屠杀人民,镇压革命力量。日本侵略者把许多朝鲜族村庄烧毁,将居民集体屠杀。例如1932年珲春县烟筒砬子一次被烧了20个村子、1600多户人家的房屋;在三汉里和荒沟,1000多名无辜妇女、儿童全遭杀害。1933年到1935年,在不到30万人口的延吉县,死于日本侵略者屠刀下的朝鲜族竟达两万人之多。延边民谣悲愤地控诉:“冬天死了垛成垛,夏天死了教狗扯。万人坑里埋满人,荒山野地死骨多。”充分揭露了日本侵略者残暴的统治。日本侵略者还企图割断抗日游击队与人民之间休戚相关的联系,强迫实行“集团部落”(集中营)政策,使朝鲜族人民失去了土地、房屋,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整个民族濒于灭亡的境地。
但是,敌人愈残暴,朝鲜族人民的反抗愈炽烈。自1928年中国共产D延边区委(1930年8月改东满特委)成立,朝鲜族同各族人民就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D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了抗日斗争。从1930年春到1932年春,延边地区先后掀起了“五卅”暴动、“八一吉敦”暴动和秋收、春荒斗争。同时,建立了抗日游击队和群众革命团体反日会、反帝同盟、农民协会等,积极开展各种抗日斗争,不断给日本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
在抗日战争时期,朝鲜族人民不畏艰险,组织反日游击队,坚决抗击日本侵略者。后来这些游击队发展壮大成为东北抗日联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正如东北抗日联军主要领导周保中同志所说:“1932年所建立的坚强的东满游击队和1933年所建立的强大的磐石游击队、珠河游击队、密山游击队、汤原游击队、饶河游击队都是由革命的朝鲜同志所创建的。后来它们发展成为抗日联军第一、二、三、四、六、七军。第五军里也有不少优秀的朝鲜同志。”东北的抗日游击根据地最初也主要建立在朝鲜族聚居地区,根据地的朝鲜族人民不仅从人力、物资等方面全力支援抗日游击队,还与之并肩作战,有力地粉碎了日军接连不断的“讨伐”,成为东北抗日游击队伍的坚强后盾。
抗日斗争中,各民族互相支持,互相掩护,涌现了许多英雄事迹。1936年秋,抗日联军的8名朝、汉族女战士在敌人的追击下,奋勇作战,直到射击出最后一颗子弹,一起跳进牡丹江光荣牺牲,用鲜血写下了“八女投江”的悲壮诗篇。1939年,抗日联军10名朝鲜族伤员在临江一个密林养伤时,经常从一位60多岁汉族老大爷那里得到食品,有一次老大爷为伤员磨玉米面时被敌人发现,他在酷刑下始终坚贞不屈,没有吐露半点有关抗联的情况,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朝鲜族战士。再如,时任中共东满特委书记的童长荣同志带重病指挥战斗时被敌人发现,当时童长荣病重不能行走,护理他的崔今淑(朝鲜族)不肯自己先走,背着童长荣边打边转移,最后弹尽力竭,二人共同英勇就义。
解放战争时期,朝鲜族人民在中国共产D的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新中国的解放事业。这个时期,朝鲜族人民一方面积极响应D的指示,建立巩固了东满、南满根据地,同时还在根据地开展了热火朝天的土地改革运动,积极支援解放战争。另一方面,朝鲜族聚居地区掀起参军热潮,出现许多送子、送夫参军,兄弟姐妹争相报名参军的感人场面。据统计,当时东北解放区参军的朝鲜族青壮年共有62924名,占朝鲜族人口的5%;延边地区有22.2万多名青壮年和1.9万多辆大车组成担架队和运输队支援前线。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时期,朝鲜族人民的英雄儿女在中国共产D的领导下,英勇奋战,不惜牺牲,谱写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壮美诗篇。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ZF统计,ZF登记在册的革命烈士就有14740名,其中朝鲜族革命烈士占97%以上,延边朝鲜族中平均20户里就有一名烈士。如今,延边的各城镇和乡村到处矗立着缅怀烈士的革命烈士纪念碑,正如著名诗人贺敬之所道:“山山金达莱,村村纪念碑”。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在中,朝鲜族涌现出许多杰出人物。例如,曾任中共满洲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中华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红军长征时任红色干部团参谋长、长征结束后任红军第十五军团第七十五师参谋长的杨林(1898-1936),东北抗日联军前身磐石抗日游击队创始人、东北抗日联军第一军杰出指挥员之一、与抗日联军著名将领杨靖宇并肩作战的李红光(1910-1935),曾任中共北满省委委员、东北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及第三路军参谋长的许亨植(1909-1942),曾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兼天津市委书记的李铁夫(1901-1937)等。此外,还有著名绘画大师,被誉为“新疆与内地在美术上沟通”第一人、“新疆壁画考古第一人”的韩乐然(1898-1947),中国无产阶级革命音乐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创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八路军进行曲》)和朝鲜人民军军歌(《朝鲜人民军进行曲》)的郑律成(1918-1976)等。
传统上,朝鲜族农村有许多以相扶相助为目的结成民间互助合作组织。从其类型看,既有解决经济困难的各种“契”组织,也有“品阿西”、“扫割里”、“读列”等与农活相关的组织。另外,还有各个村落为丧礼而组织起来的“香读”。
“契”是一种解决村民临时困难而形成的互助性共同生活组织,是以其成员中筹集一些钱应急使用为目的。根据不同功能“契”组织分为许多种。有互助冠婚丧祭的“婚礼契”、“婚丧契”等,有为村落共同事情的“洞契”,有互助农事的“农契“,也有为谋求同龄人之间的友谊而组织的“同龄契”。此外,还有“进学契”、“钱契”等。契组织一般以村落内居民所组成,但也有超越村落范围的。原来契组织主要由男性所组成,但后来出现许多以女性成员为中心的契。一般地说,处理公共事业和增进亲睦方面男性契较多,而女性契多以息利和扶助为目的。“契”的规模有大小,小契平均4—5人,而大契有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契组织在解决村民的应急事情和加强亲睦方面曾起过较大作用。
“品阿西”是一种换工,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活中,以换工形式解决劳力和畜力不足而随时组织的相互扶助组织。“品阿西”是农活需要一定劳力但只靠家庭劳力不成时组织起来的。其人数由2人到10人以内,带有暂时性倾向为其特征。后来“品阿西”不仅在农活中,而且在家内手工业、房屋建设和修缮、磨米等方面也广泛被利用。
“扫割里”是旱田犁地时为劳力和畜力的互通有无而组织起来的劳力辅助组织。它由有牛的家庭和没有牛的家庭组成一个作业单位(一般3—4户),包括5—6名劳力,他们同时作业但各有分工。一个村落里一般有几个“扫割里”组织,“扫割里”由一般邻里、亲戚之间组成,故这样组织起来的“扫割里”维持时间比较长久。
“读列”是水田地区为有效地进行灌溉、插秧、田间除草等一次性需要很多劳力的作业所结成的组织,一般在田间除草时组织起来。“读列”以村落为单位组成一个,这里包括村中全体男女劳力。“读列”组织有农旗和农乐,农旗一般称为读列旗,旗上写有“农者天下之大本”。农乐根据地方不同有风铮、风物、军物等不同叫法,其乐器以锣、长鼓、元鼓、法鼓等打击乐器为主。成员出去干活或归来时一定让农旗和农乐队打头阵。水田地区的村落一般都有“读列”组织。
“香读”是为葬礼而组成的互助组织。过去,几乎每个村落都有香读组织,每户都加入。该组织的负责人称为督监,在老人中选举。香读平时保管和管理“丧舆”(送葬时使用的大抬架,它是由十几人抬),如谁家有丧事,香读出面操持丧礼,负责动员年轻人抬丧舆和葬礼。过去,许多朝鲜族农村还存有香读,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作为封建迷信被排除,丧舆也被销毁。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农村合作化的实现,过去农村建立的各种相互扶助组织也就尽其使命而成为历史。但是,一些互助习俗一直延续至今天。
朝鲜族由朝鲜半岛迁移至中国东北,属于被动性迁移,他们或者因生计所迫,或者为躲避日本侵略者镇压和进行民族独立斗争而越江到中国。所以,朝鲜族社会组织除了传统的民间互助组织以外,更多的是各类反日团体和带有自治性质的社会团体。在朝鲜族历史中,比较著名的团体有1910年代的《垦民会》、《扶民团》等带有自治性质的团体和《大韩独立军》、《北路军政署》、《光复团》、《西路军政署》等反日武装团体,1920年代的《参议府》、《正义府》、《新民府》等民族主义系列的反日团体,1940年中后期的《延边人民民主大同盟》、《东北朝鲜人民民主联盟》、《朝鲜人民民主同盟》、《吉林省民主联盟》等中国共产D领导下的朝鲜族群众团体。
我国成立以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为少数民族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民族内部事物创造了条件。吉林省延边地区作为中国朝鲜族最大的聚集地区,于1952年9月3日成立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8年9月15日,成立了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作为在中国较早建立的的民族自治地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指引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充分享受了民族自治权利。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50多年来,中国共产D和中央ZF十分关怀和支持延边的发展建设,D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周恩来、朱德、贺龙、董必武、胡耀邦、赵紫阳、万里、彭真、叶剑英、邓小平、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先后视察了延边。1983年邓小平视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时,曾为延边留下“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设得更快更好些”的题词;1991年江泽民在延边曾为留下“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设成为全国模范的自治州”的题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争创民族团结模范自治州。在中国共产D民族政策照耀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很快,许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位于全国30自治州之前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还认真执行D的民族团结政策,促进民族团结事业,延边各民族和睦相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延边,1954年第一个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第一个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民族区域自治法》公布以后,率先制定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及8个单行条例;自治州的民族宣传工作、民族法制建设、语言文字工作以及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先后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表彰。1990年,国家民委授予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1994年6月,自治州被省ZF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994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成为全国第一个获此殊荣的自治州。此后,1999、2005年也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连续三次被国务院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这在中国30个自治州中是独一无二的。
(摘自《》之《中国少数民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