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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俗同一族姓之人集体祭祀祖先,称为办“清明会”。有专门的 田产,称为“清明田”,所收租谷用于此项祭祀活动。届时杀猪宰羊,大办酒席,老幼皆可参加吃喝,除到宗祠祭祖外,还要到远近的祖坟进行祭扫。
到祖坟进行祭扫,称为“挂青”,可以在“清明”节前后十天内进行,一般人家备好“青纸”、香烛纸钱、鞭炮、酒食、果品等,先后到祖辈、外祖的坟前祭奠。“青纸”用白纸重叠钻成若干铜钱形,集而成束,悬于竿头,插于坟上。有的还要在坟头上增培泥土,俗称“垒坟”。
新逝的长辈三年之中的挂青和垒坟,必须在春社之前进行,俗称“新坟不过社”。
(稿件来源:石阡县委宣传部 蔡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