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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步芳(1903—1975)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字子香。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
早年入宁海军官训练团,结业后任宁海巡防军营附、营长等职。1926年随父马麒投西北军。1928年后,任副旅长、旅长、师长军长等职。1932年1月兼青海省政府委员,旋又兼青海南部边区警备司令。1934年起,历任陆军新编第二军军长兼第一○○师师长,青海省保安处处长,青海省政府代主席,西北“剿匪”第一路军第五纵队司令。其间曾派兵“围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陆军第八十二军军长,派兵参加抗日战争。1938年3月,任青海省政府主席,直至1949年。1943年任第四十集团军总司令,1945年5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49年5月代理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7月正式任职,积极参加反共内战。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败后,由新疆逃往印度。1950年,移居埃及,曾任台湾当局驻沙特阿拉伯“大使”,1975年7月在沙特阿拉伯病逝,终年72岁。
马步芳年仅12岁任甘边宁海镇守使署少校参谋,后历任营、团、旅、师、军长和集团军总司令,青海省政府主席,西北军政长官,国民党青海省执行委员会第一、第二届主任委员,以及中央监察委员等职。未受过专门学校教育,只能粗略阅读文电,自尊心强,好大喜功,集权观念极强,独断专行,但恪守伊斯兰教规,按时礼拜。马步芳当权长达18年之久,同时也为西北地区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