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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风俗习惯

民族:羌族 | 作者:羌族 | 浏览:0次 | 来源: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民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

羌族文化集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羌族创造了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民间文学在羌族文学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它主要靠人们世代口授和长期歌唱而传承,是羌族人民集体创作的结晶,题材广泛,有传说、寓言、故事、神话等,反映了羌族的历史、生活、习俗和思想感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是羌族珍贵的文化瑰宝。如,叙事长诗《木姐珠与斗安珠》歌颂了羌族人民的勤劳和智慧,反映了人们不畏神权,追求自由婚姻的美好愿望;英雄史诗《羌戈大战》,由序歌、羊皮鼓的来源、大雪山的来源、羌戈相遇、重建家园五部分组成,反映出古羌人在历史上曾有过的迁徙记忆。

民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大多是见景生情,即兴发挥,抒发出唱者不同的心境。主要分酒歌、山歌、情歌、时政歌、劳动歌、喜庆歌、丧祭歌等。其中,酒歌是专门在饮酒时唱,由老人引领,众人相和,内容多为颂扬英雄、先辈功绩和欢迎客人,礼仪性强。在松潘县小姓乡、镇坪乡、茂县赤不苏、较场等地至今还流行多声部民歌,演唱技巧独特。不仅有二声部、三声部、五声部、多声部,还有合声民歌的不同组合形式。

民间乐器主要有羌笛、口弦、唢呐、锣、钹、响盘(铜铃)、羊皮鼓、指铃、肩铃等。其中,羌笛最具特色,是六声阶的双管竖笛,演奏时多为独奏,曲调自由,大致分为劳动曲、爱情曲、迎春曲三类。其音层互垫,双音叠韵,音色柔和、悠扬婉转,表达出悲凉的意境。

羌族舞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生命力。舞风古朴典雅,粗犷优美。主要分为自娱性舞蹈、祭祀性舞蹈、礼仪性舞蹈、集会性舞蹈四类,基本动作较为一致而各具特色。自娱性舞蹈最具代表性的舞种有“莎朗”和“席步蹴”,与节日、喜庆活动密切相关。祭祀性舞蹈主要指羊皮鼓舞和铠甲舞。羊皮鼓舞是一种带有古老历史沉淀的舞蹈,跳者以释比为主,在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中进行,以达到敬神、消灾、避难、祈福的目的。铠甲舞流行于茂县、黑水县一带,是为战死者、民族英雄和有威望的老人举行隆重葬礼时表演的祭祀舞蹈。舞者身披生牛皮铠甲,头戴插有野鸡翎和麦秆的头盔,肩挂铜铃,手执兵器,分列对阵而舞,吼声震天,威武雄壮,唱、跳和吆喝融为一体,表现出古代将士的英勇。礼仪性舞蹈是一种迎宾待客时作为礼仪内容之一的舞蹈,韵律特殊,胯部动作较多,表现了羌族原始古朴的审美意识。集会性舞蹈是以男性为主的集体舞。舞者唱着具有召唤性和示威性的歌曲,伴随着发出浑厚、威武的吼声,踏步走出不同的队列和阵形,反映出古代出征战士高昂的士气。新中国成立以来,羌族民间舞蹈得到了挖掘和抢救,经过艺术家们提炼改编的《铠甲舞》、《腰带舞》、《羌族锅庄》等舞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1991年以来,阿坝州艺术馆推出的羌族莎朗舞,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更让众多的中外游人感受到羌族舞蹈特有的艺术魅力。

此外,在北川羌族自治县还流行花灯戏、马马灯、打围鼓等,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羌族民间体育种类繁多。如推杆、拳下翻身、抱蛋、仰卧抱杆起、扭棍子、摔跤等。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增加了广播、电影、电视等新的文化娱乐形式,使羌族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羌族民间工艺别具一格,以挑花、刺绣最为出色。心灵手巧的羌族妇女,不需图稿,信手绘成各种优美的图案,绣成绚丽多彩的成品。题材取自世间万物,用挑、扎、绣、勾、纳、提、拼、扣、纤等多种针法,单用或混用,绣于头帕、衣服、腰带、裹肚、围腰、鞋袜、香包等局部地方,美观漂亮而耐用。羌族工匠打造的三足架(铜制或铁制),以及簪子、耳环、手镯、戒指等金银首饰;石匠凿制的石狗、石柱、门坊和碑刻等,精巧美观,表现出民间工艺的高超技术。

羌族服饰朴素美观,风格独特。各地略有差异。其中,汶川县的龙溪、绵虒、雁门,理县的蒲溪,茂县的赤不苏、黑虎、三龙、渭门,北川县的青片,松潘县的镇坪等地服饰具有代表性。头饰,男女包头帕。赤不苏一带的妇女盛行“一匹瓦”,瓦片状的青布上绣有花纹,用银牌、环扣点缀。黑虎乡的妇女以白布帕包头(被称为“万年孝”)。传说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黑虎将军。蒲溪妇女包头用黑色头帕,前端露出一块白色布块,人称“喜鹊头帕”。无论男女,都穿棉布或锦缎(过去为自制土布或麻布)长衫,右衽,比较宽松,形似旗袍。男衣过膝,女衫有的到脚背。色彩因年龄不同有所变化,中老年人多为单一的蓝色、黑色,年轻姑娘则喜欢艳丽的色彩。衣领、袖口和对襟有扎花,斜襟部嵌有一至三指宽的花纹,有的镶梅花形银饰,皆手工细作。纹式多样,色泽艳丽。衣衫外套无领、无袖、无扣的羊皮褂子,羊皮褂子四周露垂长毛,晴天毛向外,雨天毛向内,可用来防寒、挡雨、垫坐、垫背和负重。男女除了束腰带,女子还喜欢束花围腰和绣花飘带,男子系裹肚。在高山或半高山的羌族男女裹绑腿,以麻布或毡子缠绕。鞋类以自制的“云云鞋”最有特色。形似小船,鞋尖微翘,面上绣有云纹图案。未婚男子和姑娘穿绣花彩鞋,中老年人则穿素色圆口布鞋。装饰上,女性普遍喜戴银牌、领花、耳环、手镯、戒指、发簪,有的还在戒指上镶嵌玛瑙、玉石及珊瑚,有的胸前挂链珠和椭圆形的“色吴”。成年男子饰以腰刀、烟袋、铁火镰。

羌族饮食丰富。主食是玉米、洋芋、小麦、青稞,辅以荞麦、油麦和各种豆类,蔬菜品种多样。传统的饮食有搅团、玉米蒸蒸、“金裹银”或“银裹金”、洋芋糍粑、煮洋芋、猪膘肉。人们普遍吸兰花烟,还喜欢饮咂酒、“玉米蒸蒸酒”和蜂蜜酒。咂酒,是羌族地区流行的一种特殊的饮酒方式。

羌族一般在向阳、背风,有耕地和水源的高半山或河谷地带筑屋造房,由几户或几十户形成自然村寨。建筑大致分为两类:碉楼与碉房。碉楼属古代建筑遗存,汉代称“邛笼”。多矗立于关口要隘或村寨附近及中心,以石砌筑,外观雄伟,坚固实用,楼体呈四角、六角或八角形,上细下粗,棱角突出,结构严密,内有六七层,最高的达十三四层。碉楼已成为川西地区一大景观,彰显了羌族人民高超的建筑智慧。碉房也叫“庄房”,为居住用房。呈方形,一般分三层(也有两层和四层)。上层堆放粮食,中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楼层之间用独木做的锯齿状楼梯连接。房顶可脱粒、晒粮、晾衣,四角设有塔形石龛,上置白石,为天神居所。中层楼内两端为卧室,中间为堂屋,是平时全家聚会、接待客人、欢庆歌舞以及举行祭祀的重要地方,内设神龛,供奉祖先、家神诸多神灵,并砌有火塘,火种终年不熄,有“万年火”之称。碉房的建筑,就地取材,以土石为料,不绘图、不吊线,也不用柱架支撑,均由当地的男劳力信手垒石砌成,他们巧妙地结合地形,分台筑室,碉房形式多样,层次不一,冬暖夏凉,牢固耐用。

羌族地区山高谷狭,交通险阻,勤劳勇敢的羌族人民凭智慧还架起了竹索桥、“悬筒渡索”的溜索和木架的挑桥,开凿了栈道。索桥在古代称“笮”,是将竹绳系在河谷两岸坚固的物体上,不用铁钉,没有桥墩,只是用多条竹索,并排横跨江面,上铺木板,以通人畜。栈道指凿岩成道,有的在陡壁上凿孔、架木、铺板而成悬空通道,有的在道路中断之处用片石砌成保坎,将木梁置于保坎上,以便通行。今天在羌族地区仍然可以看到大量的栈道遗存。

羌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长制家庭,由祖孙三代或父母、子女两代组成。每个家庭就是一个生产和生活的单位。儿子成婚后,要另立门户,独子或幼子随父母生活。父亲主要安排和支配家中的经济生活,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和财产继承问题,组织或参与宗教祭祀与对外社交等活动;母亲主要是参加劳动生产和操持家务。舅权在婚姻及家庭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如遇男女婚事,必须事先得到母舅应允才行;母死必经母舅的同意方可入葬;分家由母舅主持;母舅有对小辈进行管教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等。

新中国成立前,羌族男女婚姻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存在“指腹婚”、“怀抱婚”、“童子婚”、“买卖婚”等婚姻形式。婚姻讲究门当户对,有转房、入赘、抢婚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自主婚姻逐渐居多。但传统的礼仪程序一直保留至今。随着羌寨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得到改善,昔日的婚姻仪式更增添了新的内容。传统和现代相结合,将羌族的传统文化发挥得淋漓尽致,更增添了喜庆气氛。

婚嫁仪式主要有订婚和结婚。在羌寨,媒人被称为“红爷”。如果男子对女子有意,男方家就会备礼,请红爷到女方家提亲。女方家要征得母舅同意才可允婚。之后,红爷会带上猪膘、酒等礼物,去女方家吃“许口酒”。数月或数年后,男方家又请红爷携礼到女方家,以“小订酒”招待近亲,并请释比测算双方生辰八字,定下结婚吉日。随即,男方家要备重礼前往女家报期,并在女家办酒席,即“大订酒”,作为正式订婚礼,欢宴女方整个家族。此后,两家开始婚礼筹备,期待着“女方家花夜、男方家正宴”好日子的到来。“花夜”意即为新人举办的喜庆晚会,是结婚最为隆重的一道程序。一般在娶嫁的前一天晚上举行,男方办的叫“男花夜”,女方办的叫“女花夜”,男的庆祝娶妻,女的欢送出嫁。这一天,女方家高朋满座,桌上放着咂酒和12盘“干盘子”(即花生、核桃、红枣、柿子、苹果、桔子、糖果等,饱含圆满、吉祥、喜庆之意)。男方家派出的能说会道的迎亲队伍会受到热情的款待。双方要按照习俗进行盘歌比赛。盘歌即以歌盘问之意,方式为一问一答,所唱内容广泛,形式随意而风趣。次日清晨,舅舅给身穿嫁衣的新娘披上红绸,新娘哭嫁,拜别父母、兄长和族人。到男方家门口,释比要做祭祀神灵的仪式,驱赶附在新娘身上的“煞气”后,再向新人祝福。众人为新人举行“挂红”仪式。新人在神龛前行礼,一拜祖宗创业恩,二拜父母养育恩,三拜夫妻偕白头,四拜子孙个个强,再拜亲人和宾客,最后夫妻对拜。拜堂后新娘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人了。随后,众人欢宴。当晚,男家父母点香敬神,对新人祝福。所有来宾在院坝围着熊熊篝火跳起欢快的莎朗舞。次日即谢客日,主人再备两桌宴席“谢客”。新人要带一个猪头、一根猪尾巴感谢红爷,表示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婚后第三天,新婚夫妇要“回门”。由新郎及弟兄背着酒肉送新娘回家。新郎仅在女方家小住几日,而新娘可以住数日、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由丈夫接回,开始家庭生活。

羌族至今保持着古老的人生礼仪。孩子出生后,女婿要携礼向岳母家报喜。亲友带着衣物、祝米、鸡蛋和挂面看望产妇。有的地方,有生子后在门前挂靴的习俗,若生女,鞋面向上,若生男,鞋面朝下。生子后,要请释比做法,忌讳生人到家。羌族姓氏普遍为汉姓。一般随父姓,取名的方式不尽相同,有的请释比取名,有的由长辈或按照个人意愿来取名。孩子满月和满岁后,家人还要宴请亲友吃“满月酒”和“满岁酒”。孩子脖子上戴长命锁,以避邪祛病,保平安健康。

羌族男子在年满十五周岁时要举行成年礼(冠礼)。一般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举行。届时,请来亲朋好友,围着火塘而坐,受冠礼者身着新衣,朝家中神龛下跪叩拜,并接受释比代表天神馈赠的礼品——用白色公羊毛线栓系的五色布条,作为护身符围在脖子上。再由族中长辈叙述祖先历史,或由释比诵经祷告,祭祀家神及诸多神灵。

羌族的葬式有火葬、土葬、岩葬。火葬的历史最为悠久,《吕氏春秋?义赏》载:“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览》引《庄子》佚文:“羌人死,焚而扬其灰。”直至清朝中期,火葬仍在茂县沙坝、赤不苏、较场等地保留下来。每个家族有自己的火坟场。大部分地区由于受汉族影响,加上得到封建王朝的提倡,将土葬作为主要葬式,并一直保留至今。各村寨都有遇丧不请自到、协助料理丧事的习俗。丧家需及时通报亲属,向母舅家禀告逝者去世前后的情况,请释比杀羊祭祀、测算下葬时日。一般三天之后,众人在风水宝地下葬逝者。其家人要在新坟前点篝火,烧柏枝,敬香蜡、烟酒、肉类,以示祭奠。葬后三日,再备祭品,并修整墓地。到此时,丧葬礼仪才告结束。崖葬主要存在于北川一些地方。如果儿童不到三岁就夭折,用蜂桶或简易木箱装殓,置于山岩洞穴中。

羌族热情好客。客人到家,要鸣枪放炮表示欢迎,并让客人坐上位,主人献茶敬酒表示祝福。有挂红习俗,表达对客人的尊敬、对新人的祝福、对英雄的敬仰和赞美之情。

羌族有敬老的传统。人们饮咂酒时,先由年长者用羌语致开坛词,意为向神灵祈福,然后依照辈份高低、年龄大小、主客身份顺序,用酒杆吸饮。宴席中老人坐上位,待其就座,其他人才能坐下。路遇老人,要尊称、让路。歌舞时由老人领唱。讲究为老人祝寿。

羌族重视春节。春节又称“过大年”,是羌族人家团年的重要日子。从农历腊月二十三起,家家户户就要扫尘、敬灶,备好丰盛的年货。除夕之夜,要烧猪头肉敬献祖先和神灵。全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团年饭,再围坐在火塘四周守岁。一般初一不劳动,不走人户。初二以后开始亲戚朋友之间的走访。正月十五闹元宵,正月三十要送年。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举办各种娱乐活动。

此外,羌族还要过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日,但最有特色的,当数羌历年、祭山会和领歌节。

羌历年,羌语称“日美吉”,即“吉祥欢乐的日子”。又称”过小年”。原是在秋天收获粮食后,祭祀神灵和祖先,向神还愿的重大节日。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各地欢庆的时间不一,一般为三到五天,有的村寨要过到初十。主要的活动是还愿敬神和吃宴席。羌历年在20世纪80年代曾一度停止。1988年恢复,成为羌族人民共同的节日。在羌区各地,每年都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

祭山会是羌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之一。又称转山会、塔子会、祭天会、山王会、山神会或者碉碉会。是羌族对代表着天神、山神等诸多神灵的白石神进行祭祀的活动,也是人们祈求保佑来年人畜兴旺、五谷丰登、地方太平、森林茂盛的大典。因各地气候差异,举行的时间、次数并不统一,有正月、四月、五月之分,亦有每年举行一次或二、三次。

领歌节,羌语称“瓦尔俄足”。主要流行于茂县曲谷一带。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如该寨有13岁至50岁妇女死亡,则当年不举行)。是为了纪念天上的歌舞女神莎朗姐。整个节日活动持续3天时间。妇女们尽显其能,忘情欢跳莎朗,农事和家务事皆由男人操持。

羌族民间存有一些禁忌。如:火塘是神圣的,任何人不得跨越火塘,不能在火塘边吵架或说不吉利的话。火塘边座位男女有别,坐错了会得罪火神。家中有人生病,忌见生人,要在家门外立一条板凳,以谢绝外人进入;正月初一忌大声叫骂,不能动用火钳、绳子和菜刀;禁止妇女参加重要的宗教活动;孕妇不能进新婚夫妇的新房,怕压喜;新娘出嫁时不能回头看,以避免招来霉运失财;孩子未满月前,妇女不得入灶房,否则会得罪灶神和家神。

(摘自《》之《中国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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