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土家族鹤峰容美土司宗教?制度鹤峰容美土司
聚居湘、鄂、渝、黔四省(市)边界地区的土家族,是我国民族大家庭中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在土家族历史上,曾经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过,并影响着土家族聚居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土司制度。在土司时期,土家族聚居地区存在着大小数十个土司,其中湖北鹤峰容美土司雄踞一方,实力较强,影响较大,到容美土司末期,雍正皇帝仍然认为:“楚蜀各土司,惟容美最为富强”。
容美土司地处楚之西“南徼”。东联江汉,西接渝黔,南通湘澧,北靠巴蜀,境内山岳连绵,沟壑纵横,最高海拔2300多米,最低在200米以下,是武陵山脉东段的中心。其疆域控制面积元末约2000平方公里左右,明末清初鼎盛时期达700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鹤峰县的大部分地区,巴东县野三关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恩施县、建始县清江以南的部分地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大部分地区和湖南省石门县、桑植县与之接壤的部分地区;至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其控制疆域缩小在四关四口(东百年关、洞口,西七峰关、三岔口中,南大崖关、三路口,北邬阳关、金鸡口)之内,总面积亦在4000平方公里上下。
容美土司在元称黄沙寨千户、容美军民总管府、容美宣抚使司,在明称容美等处军民宣抚使司、宣慰使司,清沿明制,称湖广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司。明洪武七年后,容美土司下辖家乡寨、五里白崖、椒山玛瑙、石梁下洞、五峰石宝六个长官司;永乐定制后下辖五峰石宝、石梁下洞、椒山玛瑙、水浕源通塔坪四个长官司,崇祯十三年后五峰、石梁、椒山、水浕源四长官司升安抚司;石宝、下洞、玛瑙、通塔坪四个副长官司升长官司。另外,容美土司私自设立的长官司、指挥司、土知州、千户、百户、参将、洞长等多达27个。
容美土司古称容米,又称柘溪,是容米部落的后裔。“容米”,据土家族语言学家考证,为古土家族语“妹妹”的意思。从这个语言信息中可以推断,容米部落是一个以女性为首领的部落,或者说是一个古老的具有母系氏族社会遗存特点的原始部落。这个部落是古代巴人廩君种的一支,最早出现在长阳县资丘镇附近清江南岸天池河口的容米洞。以后,容米部落沿天池河而上,从今日的五峰,逐步深入到今日鹤峰一带,建立了第二个容米洞,史书称之为“新容米洞”。在这里繁衍生息,直到元至大元年(公元1308年),史书上始有记载。容米部落处于“世外桃源”的境界长达1600年以上。
容美土司为田氏世袭。田氏为容米部落受姓后之沿袭。第一代土司为墨施什用(元至大三年被授予黄沙寨千户),第二代土司为田先什用(元至正十年被授予容美洞等处军民总管府总管),第三代土司为田光宝(元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授予四川行省参政行容美军民宣抚司事),到末代土司田明如共传承15代、23位司主。容米部落的首领开始没姓氏,后来渐以祖先之称谓而受姓,因其先祖墨施(或称墨色什)之“墨色”在土家语言中称为天王之意或首领之称,故随着容美土司逐步与汉文化交融,由“墨”到“天”,再由“天”到“田”,墨—天—田,就是容美田氏的真正来源。
容美土司,从建立黄沙寨千户的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容美宣慰司改土归流之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历经425年,其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容美土司的兴起时期,从元至大三年(公元1310年),到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计212年,中央王朝变换了两个朝代,14个皇帝,容美土司经历了8代11位司主。其间,建立和完善了土司制度,加强和密切了中央王朝的关系,司内没有发生大的战争迁徙和动乱,可用之兵由1000土兵达到3000土兵左右,疆域比元末扩大一倍以上,由一个不见史志的洞蛮部落而发展成为施州卫的四大土司之一。
第二个阶段是容美土司逐步走向鼎盛的时期。从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田世爵袭职开始,至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病逝为止。其间,中央王朝变换了6位皇帝,容美土司经历了5代7位司主,共历时124年(公元1522-1646年)。在这其间,汉语、汉文化得到极大的推广和普及,儒、道、佛学说逐步深入,封建地主经济开始出现,以田九龄、田宗文、田楚产、田玄为代表的田氏诗人群形成,可动员兵丁在七千名以上,土司控制面积达到七千多平方公里,是容美土司的鼎盛时代。
第三个阶段,是容美土司由鼎盛走向衰亡的时期。从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田玄去逝至雍正十三年(公元1735年)改土归流止。其间中央王朝经历了南明隆武、永历等4个皇帝,清朝顺治、康熙、雍正3个皇帝,土司经历了田沛霖、田既霖、田甘霖、田舜年、田炳如、田明如3代6位司主,历时89年。明末清初朝代交替,风云变幻,容美土司在南明、大清、“西山寇”、吴三桂各种势力的夹缝中挣扎生存,特别是遭受“一支虎”移居容美和“刘体纯胁裹万民北渡”,两次浩劫,容美元气大伤。田舜年、田明如诸司主当政其间,虽竭尽全力,力图再造容美之盛世,文治武功亦取得较大成就,仍无法挽回容美土司衰亡之命运。
容米土司直接脱胎于容米部落,长期处于“世外桃源”的生活状态,所以经济发展和社会制度相对滞后。容美土司的社会形态是以封建农奴制为主体,兼有奴隶制成份,保留着原始社会末期的某些痕迹,在其中期以后,封建地主制经济开始出现;农耕经济发展缓慢,直到土司末期,在土民生活中仍未占到主导地位,土民生活的主要来源,仍然依靠狩猎、渔猎和自然采集;军民合一、兵农合一的社会组织,残破肢体的“神判”与肉刑,农奴与土司贵族的阶级对立贯穿于土司社会的整个过程。
“容美精兵悍甲诸部”,是容美土司“富强”的一个重要标志。容美土司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与农的旗长制度,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兵丁训练,寓于狩猎、渔猎的生产活动之中,平时养成了不畏强敌,勇于拼搏的精神。加上土兵编队以旗为基础,以部落为单位,父子兄弟同时上阵,前仆后继,格外强悍,在多次的奉调抗倭或“平叛”战斗中,屡战屡捷,多次受中央王朝的嘉奖。
容美田氏诗人群的形成,是容美土司的一大亮点。自田九龄始,至田舜年止,历时200多年,连续6代,涌现10位诗(文)人(含田楚产),创作各类诗词3000多首(今存有380题、524首),于清康熙年间汇成《田氏一家言》。这不仅在土家族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上亦是绝无仅有的。在非常落后的土司制度下,出现“容美田氏诗人群”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自田世爵当政以后,全面接受了汉文化,一面把汉文化同容美部落的传统文化融合在一起,一面与当代文坛享有盛誉的汉族文人“同文同伦同轨”,“以文会友”、 “以诗会盟”,蔚然成风长达200多年;其二,自田世爵“严课诸男,有不嗜学者,叱犬同系同会”始,田氏历代均以“饱读诗书”为荣,“能诗善文”为乐,求知好学成了田氏的家风;其三,容美地处“西南胜境”,巫黔奥区,山水清奇,民风古朴,巴文化底蕴丰厚,加之明末清初,“烽烟四起”,惟容美为一方“净土”,无疑是诱发田氏诗人和各方名士盎然诗情的重要因素。总之,容美田氏诗人群及其作品,是土家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珍贵的文化遗产,应当发扬光大。文学是不朽的,它不会随着土司制度的消亡而消亡。
容美土司时期,戏曲演艺文化十分兴旺发达,剧种百花齐放,有苏腔、昆曲、楚词秦腔。特别是南剧、柳子戏更具地方特色,是容美土司时的戏曲艺术奇葩。以致于号称南洪(洪昇)北孔(孔尚任)照耀当时文坛的双星,北方之星孔尚任的名曲《桃花扇》竟在容美盛演不衰。全司戏楼林之,演员阵容庞大而精良,即在全楚亦称上乘。
容美土司是一个比较开明开放的土司。历代司主运用各种“合法”手段,如进贡、赏赐、求学、征调等,和“非法”手段如派出间谍、坐探等,冲破中央王朝的重重封锁,走向开放,学习、推广、普及汉语、汉文,制定诸多条款,吸引外地文人墨客,技艺商贾,百工之人,进司讲学、传道、游历、经商,而且“官给衣食,去则给引”;愿留者即“分田授室;久居者许以女优相陪等等,因而出现了”出山人少进山多“的良好局面。
在处理周边关系上,容美土司采取了订约结盟、联姻和亲等手段,使周边环境基本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虽其间有些磨擦,但为数不多,这些作法为容美在诸邻司的“领袖”地位奠定了基础,所以周边诸土司“皆仰其鼻息”。